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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预防网络扎紧制度篱笆 西华县检察院:筑牢扶贫领域“防火墙”

来源:本站原创 2017年09月08日

西华县检察院构建预防网络,扎紧制度篱笆,不遗余力地打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力保国家扶贫资金安全走通“最后一公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日,河南省人大代表凌国军这样点赞西华县检察院:“预防扶贫领域犯罪抓得早、做得好,我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对检察院构建预防网络、扎紧制度篱笆、筑牢扶贫领域‘防火墙’助脱贫的做法表示赞赏和支持。”

惩防并举剑指扶贫领域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西华县检察院自去年以来,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依法履职,强化监督,精准定位,主动服务脱贫攻坚大局。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结合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国有企业改革、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三项重点工作,成立了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的服务保障三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工作方案,提出了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把自侦办案作为服务扶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抓手,围绕涉农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重要环节、重要岗位,加大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力度。

精准预防,推动扶贫工作制度健全完善。该院主动加强与县扶贫办、财政、民政等涉农扶贫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扶贫项目资金信息共享机制,与县扶贫办、财政、民政等涉农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县扶贫办下发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协作配合的意见》,会商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措施,结合各自职能作用,对涉农扶贫工作人员加强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有力地推动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开展,收到良好的预防警示效果。

“三重”常态化阻断腐败途径

西华县检察院紧盯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在末端上坚决依法打击,在源头上注重做好预防,在过程上突出强化治理,以“三重”为抓手,力求实现“三不”效果。

重排查,让“村官”不敢腐。西华县检察院坚持把排查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作为服务扶贫攻坚工作的着力点,围绕涉农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重要环节、重要岗位和重要人物,加大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力度。从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着手摸排案件线索,全面收集全县近五年来村支书、村主任及其亲友的名单和身份信息,同已经审批的享受低保政策优惠人员名单进行比对,杜绝干部及亲属占用低保指标、冒领低保资金等腐败现象。该院还通过加强对相关扶贫政策的学习,全面掌握扶贫领域资金投入规模、各种项目和具体政策、审批程序、运作模式和具体流程,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重预防,让“村官”不想腐。为从源头上预防遏制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西华县检察院主动与县扶贫办、财政、民政、水利、电业、教育、交通等扶贫职能部门联系沟通,合力推动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开展。该院还在10个乡镇设立检察工作站,每个行政村聘用一名检察联络员,重点发现坑农害农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对行政村重大事项办理、扶贫资金使用、规章制度落实实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重治理,让“村官”不能腐。西华县检察院拟定出《村干部及主要关系人申报扶贫资金核查办法》,向县委作出专题报告。《办法》得到县委书记林鸿嘉同志的高度认可,给予批示肯定,县委常委会议作出了《关于在全县推行〈村干部及主要关系人申报扶贫资金核查办法〉的实施意见》的决定。目前,该县以《办法》为主要内容的实施意见已下发,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关注和积极推动《办法》在全县的顺利实施。

西华县检察院还会同县扶贫办等部门对扶贫资金项目动态监测,梳理全县扶贫开发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并邀请市院适时介入指导,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挂牌督办。并会同扶贫资金监管部门,定期对扶贫对象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要求乡镇和村委将所有涉农扶贫政策、资金及落实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扶贫资金得到精准高效使用。

为深入推进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2016年以来,西华县检察院结合县域实际,开展了以“增强廉洁意识,远离职务犯罪”为主题的“五个一百”职务犯罪预防教育活动。即每年度利用一百天时间在全县乡村开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警示宣传专项活动;组织百名农村干部、扶贫职能部门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选取全县范围内一百个重点村庄,向群众、村干部讲一堂扶贫政策及警示教育课;选定一百个村庄发放一套预防职务犯罪图书资料;到农村、扶贫职能部门播放一百场职务犯罪预防微电影。目前,该院组织开展预防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职务犯罪宣传35场,在县电视台播放3集“阳光检务”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325套,播放微电影160余场。

一年来,西华县检察院通过“五个一百”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扶贫领域全方位立体式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扶贫领域发生职务犯罪的主观概率。村干部郭大成说:“‘五个一百’活动开展让基层干部明了底线、守了底线。大家对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认识更加深刻。”

西华县检察院通过宣传、教育、警示,加上必要的惩处打击,阻断了贪占、挪用国家扶贫资金的途径,预防了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保障了国家扶贫政策落实,为全县扶贫资金筑起了一道无形的“防火墙”,为脱贫攻坚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本报记者巴富强通讯员屈琳琳彭世繁)

来源:河南日报农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