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口城区9座老桥梁景观改造项目实行人行道封闭施工的通告
关于周口城区9座老桥梁景观改造项目 实行人行道封闭施工的通告
为了确保周口城区9座老桥梁景观改造项目的快速建设、安全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自2018年7月12日至2018年8月31日(全天候)对周口城区9座老桥梁景观改造项目中的7座桥梁人行道实行封闭施工,过往车辆和人员注意安全行驶。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道路封闭情况
1.周口大道沙颍河桥两侧人行道分别设置彩钢瓦围挡,宽度2.5米,长度410米,高度3米,配套设置反光锥筒、爆闪灯、反光条等安全设施。
2.周口大道贾东干渠桥两侧人行道分别设置彩钢瓦围挡,宽度2.5米,长度60米,高度3米,配套设置反光锥筒、爆闪灯、反光条等安全设施。
3.周口大道流沙河桥两侧人行道分别设置彩钢瓦围挡,宽度2.5米,长度70米,高度3米,配套设置反光锥筒、爆闪灯、反光条等安全设施。
4.太清路洼冲沟2号桥两侧人行道分别设置彩钢瓦围挡,宽度2.5米,长度68米,高度3米,配套设置反光锥筒、爆闪灯、反光条等安全设施。
5.太清路流沙河桥两侧人行道分别设置彩钢瓦围挡,宽度2.5米,长度55米,高度3米,配套设置反光锥筒、爆闪灯、反光条等安全设施。
6.文昌大道流沙河故道桥在两桥梁之间及两侧2米范围内设置彩钢瓦围挡,宽度2.5米,长度85米,高度3米,配套设置反光锥筒、爆闪灯、反光条等安全设施。
7.文昌大道幸福河桥在两桥梁之间及两侧2米范围内设置彩钢瓦围挡,宽度2.5米,长度80米,高度3米,配套设置反光锥筒、爆闪灯、反光条等安全设施。
二、车辆和行人通行要求
施工期间,以上7座桥梁的人行道实行封闭施工,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允许非机动车和行人借道机动车道缓慢安全通行,过往机动车要安全文明行驶,确保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施工期间,请过往该路段的车辆和行人注意安全,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疏导指挥。施工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望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提前做好出行计划。
特此通告。
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9日
来源:周口市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