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曝光一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的住宅小区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逐步成为群众出行代步的重要工具,保有量迅猛增长。但由于停放、充电不规范以及电动车自身技术方面的问题,电动车火灾事故呈多发态势,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治理时间从2018年5月份持续到年底。周口市消防支队结合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经过排查发现了一批在使用领域存在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的住宅小区,现予以曝光警示。
项城市神舟名居小区,地址:项城市湖滨路与北苑路口,火灾隐患:1.楼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2.室内消火栓无水;3.排烟系统无法启动,整改责任人:张建伟。
商水县碧水云天小区,地址:商水县纬一路西段,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口违规停放、充电,整改责任人:王张魁。
郸城县蓝爵世家小区,地址:郸城县世纪大道中段路东,火灾隐患:1.室内消火栓无水枪水带;2.电动车自行车违规停放、私拉乱接充电,整改责任人:范伟。
太康县世纪新城小区,地址:太康县未来路,火灾隐患:1.楼道内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2.物业防火巡查、检查不到位;3、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数量不足,整改责任人:王昌松。
淮阳县翰林院小区,地址:淮阳县西城区,火灾隐患:1.消火栓无水;2.电线飞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在门庭内违规停放电动车;3.小区内未形成环形车道;4.未明确楼长,整改责任人:舒淮。
东新区康和家园小区,地址:周口市中原路,火灾隐患:1.在楼道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2.私拉乱扯线路违规电动车充电,整改责任人:李全永。
黄泛区和美家园小区,地址:黄泛区烟草路东段,火灾隐患:1.楼道内违规停放电动车;2.私拉乱接电线充电,整改责任人:龚开义。
沈丘县鑫丰苑小区,地址:沈丘县二高前路,火灾隐患:1.在楼道内违规停放电动车并充电;2.部分楼道堆放杂物;3.未建立电动车充电车棚;4.在小区内有飞线充电现象,整改责任人:李东亮。
以上8家单位务必于6月30日前将所有隐患整改完毕,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单位消防安全。(广电全媒体记者 徐成龙)
来源:周口手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