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开展《河南省扶贫开发条例》集中学习宣传活动
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扶贫开发条例》集中学习宣传活动通知后,郸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由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条例》宣传工作动员会,对《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把《条例》宣传与脱贫攻坚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取得了良好成效。
加强领导,夯实责任。郸城县委成立由组织部副部长杨光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齐长海、县扶贫办副主任科员徐涛任副组长的《条例》宣传组;各乡镇、县直各责任单位明确一名科级干部负责,挑选政治素质好、工作热情高、文字功底强的人员组建了不少于3人的《条例》宣传组并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切实做到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求县、乡、村,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脱贫责任组长切实担负起《条例》宣传的主体责任,原原本本、逐条逐款地认真研读,深刻领会《条例》立法宗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等,准确把握法律条文的深刻内涵,做到县、乡、村层层传导压力,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脱贫责任组长人人肩上有重担;把《条例》宣传与当前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月”“问题整改月”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强化脱贫攻坚关键是抓落实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改进宣传工作方法,提升宣传工作质量,在全县范围内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创造性地开展《河南省扶贫开发条例》宣传工作,做到宣传工作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
突出重点,广泛宣传。郸城县抓牢宣传重点,紧紧围绕《条例》精神,加大对全县扶贫开发重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对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加大宣传解读。发放《条例》手册。全县向各级干部进行发放《条例》1200余册,阐明《条例》的通过,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为我县的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有力推动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让从事扶贫工作的干部,特别是驻村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和党员干部带头学习条例、准确把握和理解条例精神实质,坚持用条例指导新阶段脱贫攻坚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在县城区主干道和各乡镇悬挂《条例》宣传横幅1200余条,印发宣传彩页16000余份,每日在世纪广场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条例》内容,利用县电视台《脱贫攻坚进行时》和“村村通”广播进行《条例》宣传,通过“郸城县脱贫攻坚”“党旗飘扬在郸城”等微信群、QQ群、政务信息平台等向县处级领导、科级干部及驻村帮扶工作人员等发布了《条例》正式实施的消息与意义;召开乡镇《条例》宣传工作动员会。分包乡镇的县处级干部、县直各单位宣传组奔赴所包乡镇,召开《条例》宣传工作动员会19次,要求将《条例》学习宣传与全县“大走访、大宣传、大整改、送温暖”活动结合起来进行广泛宣传;四是开展《条例》宣讲活动。以“两建三扶四评”为抓手,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迅速开展法律、法规、扶贫政策的宣讲和解读,广泛开展了评“孝老爱亲户”“脱贫致富户”“诚信守法户”“清洁卫生户”等评选表彰活动,在表彰会上对《条例》进行宣传讲解,同时利用2个扶贫政策文艺演出队下乡入村巡回宣传80余场,积极引导群众依法参与扶贫开发工作,激发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
贯彻落实,注重实效。郸城县充分发挥政策宣传、舆论引导,做到了《条例》精神理解认识到位、宣传落实到位。
通过学习宣传《条例》、展现攻坚成果、讲述脱贫故事、讴歌先进典型、汇聚社会力量,营造了全社会学《条例》、用《条例》、懂《条例》、守《条例》,关注、支持、参与脱贫攻坚的的良好氛围,增强了全县干部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激发了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坚持把“扶贫先扶志” 做为宣传工作的先导,在广大群众中营造积极乐观的舆论氛围,加强对贫困群众的引导,树立“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的信心,消除贫困群众 “等、靠、要”错误思想和自主脱贫意识不强等现象,“变输血为造血”,坚定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激发了贫困户“我要过上好日子”和“一切都要靠自己”的斗志;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进一步增强扶贫干部依法工作的意识,进一步夯实了各级党委政府依法履行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确保了扶贫开发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真正做到了依法治贫,为郸城县打好脱贫攻坚战,实现脱贫摘帽打下了坚实基础。